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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易感人群”个体成因浅见
2012-09-25 17:04  

法轮功“易感人群”个体成因浅见

所谓“易感人群”,原本是流行病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指某部分人群因对某种传染病缺乏免疫力、在该传染病流行过程中的易感程度。一般认为,所有传染病的流行都必须具备三个基本环节,即: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它形成一条传染链,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均不可能导致传染和流行。那么,作为祸国殃民的法轮功邪教,在上世纪末也如同一场社会瘟疫,当初之所以在全国各地得到迅速传播和蔓延,除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趁虚而入、疯狂造势外,也与当时社会中存在的大量“易感人群”有关。

笔者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现结合多年以来的跟踪观察和理论思考,试对法轮功“易感人群”的个体成因作些粗略分析,旨在抛砖引玉,以求各方高见。

众所周知,我国政府早在1999年就宣布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但时至今日,人们仍然有一些疑问,即:祸国殃民、妖言惑众的法轮功邪教,当初为什么能在我国迅速传播和蔓延?尤其是,李洪志的那些与现代科学文明大相径庭的歪理邪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信以为真、深信不疑,并且视若神明、奉为圭臬?法轮功的邪恶本质和严重危害已经大白于天下了,为什么还有不少痴迷者仍然是李洪志的“精神奴隶”,心甘情愿听其指挥、任其摆布?笔者分析认为,这既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又有一定的社会现实原因,甚至还有受到国内外敌对势力煽动、怂恿和教唆、利用等因素。但是,法轮功“易感人群”之所以容易受骗上当,有的甚至成为执迷不悟、顽固不化的痴迷人员,除了以上这些客观原因外,从现代医学和社会心理学角度去分析,易感者本身也存在易感性强、易感程度高等个体成因。那么,这又是怎么导致的呢,笔者认为,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弱”:

一是对法轮功的歪理邪说——认知能力弱。

人的认知能力主要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想像力、注意力等,一般是指对己对人、对事对物的认识和感知过程,它是人们参与社会活动的最重要的心理条件。美国加州大学研究认为,人的认知能力强弱与受教育程度并无太多的关联,而与其年龄、职业、人生阅历和所处环境、身心状况(包括情绪、态度)有很大关系,其中老年人的认知能力减弱主要受年纪变大和单身独居两个因素的影响①。从法轮功“易感人群”存在的共性特征看,事实正是如此,尽管他们中涉及众多社会阶层,各行各业几乎都有,甚至不少人学有专长,属于知识分子类型,包括:有的是高级工程师,有的是大学教授、副教授,还有的是医生、技师和在校大学生,但他们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对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认知能力普遍较弱。

也就是说,在法轮功功练习者中即使有些人受教育程度很高、在所研究的领域有比较丰富的知识或独到的见解,而在其它方面,特别是在社会领域方面却不一定有深刻的认识,有时也同普通人无异,同样会出现认知障碍或确认偏误,并且这些人本身同样也是常人,同样会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等七情六欲,包括与普遍人一样的病态心理需求。因此,李洪志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抠住许多人对自己身心健康和生命归属问题倍加关注但又不甚了解、对各种社会不公和消极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但又无能为力等“软肋”,冒用宗教、气功和其他名义,以祛病健身和所谓的“真、善、忍”为幌子,打着科学的旗号反科学,光是某些名词术语和江湖上的“雕虫小技”,足可以把许多缺乏科学知识、不懂医学常识的普通人蒙住,更何况平时足不出户、信息闭塞、孤陋寡闻的城乡中老年人,以及由于种种个体原因(包括家庭变故、夫妻不和、本人患有身心疾病、职场不顺、人生境遇不佳、对社会现实不满等)导致认知能力减弱的人。因此,首先可以断定,认知能力弱是这些人成为法轮功“易感人群”的一条主因。

二是对法轮功的花言巧语——分辨能力弱。

在人体科学和医疗实验中,有一种器具被称作“两点阈测量器(或两点阈量规)”,它可以用来测定人对身体各部位皮肤两点间分辨能力的阈值。比如,当同时刺激皮肤上的任意两点时,如果两个点的距离越远,则受试者分辨能力越强,越容易分辨出是两个点的刺激;但是,两个点的距离越近,则受试者分辨能力越弱,越难以分辨出是两个点的刺激,往往误认为被刺激的只有一个点,而其中能分辨出两个点刺激时的最小距离,就是该人体部位的“两点阈”。那么,运用这一原理与法轮功“易感人群”的个体成因相联系,也不难发现,这些“易感人群”之所以对法轮功的花言巧语和欺骗伎俩分辨能力弱,容易受麻痹、受蒙蔽,与其精神心理上的“两点阈”是密切相关的。尽管“易感人群”对于涉及自身实际利益的问题,往往比常人更加敏感、更加关注,但又普遍存在自私、贪婪、狭隘和妄想、虚幻等病态心理,只要自己的希望和追求能得到实现和满足,便完全相信自己的感觉和受,而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功歪理邪说虽然荒诞不经,与现代科学文明格格不入,但由于他把歪理邪说裹上一层厚厚的“糖衣”,非常贴近“易感人群”的实际需要和病态心理需求,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更容易导致这部分人丧失应有的分辨能力。

譬如,李洪志所鼓吹的“祛病健身”说,对于体弱多病和病疾乱投医的“易感人群”恰好正中下怀,完全符合其祛病健身、渴望延年益寿的迫切心理。又如,李洪志一味套用的“真、善、忍”说,则非常切合“易感人群”对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的反感心理,这些人完全相信李洪志是教人向善的,认为法轮功能够“正一切人心,解一切迷惑”,“真正往高层次带人”,“满足所有人各方面的需要”。再如,李洪志精心炮制出的“消业”说、“超自然”说,以及“白日飞升”说、“一人练功、全家受益”说,等等,更是迎合了“易感人群”想通过修炼法轮功改变人生、实现梦想的痴迷心理。这些“易感人群”正是因为如此,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很容易失去分辨能力,进而在心理上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心甘情愿接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精神控制,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

三是对法轮功的传播蔓延——免疫能力弱。

在古代医书《黄帝内经》中有这样八个字:“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其大意是说,只要人的身体健康、强壮,心态平正,精神饱满,气血充足,就不会被各种容易致病的邪气入侵和感染,也不致于引发疾病,这其实也是现代医学中所谓的“免疫力”。那么,什么叫免疫力呢?按照百科名片的完整解释,免疫力是人体自身的防御机制,是人体识别和消灭外来侵入的任何异物(病毒、细菌等);处理衰老、损伤、死亡、变性的自身细胞以及识别和处理体内突变细胞和病毒感染细胞的能力。简言之,免疫力就是人体识别和排除“异己”的生理反应,对容易传播和感染的病毒、细菌等能够发挥防御屏障作用。那么,笔者认为法轮功“易感人群”免疫能力弱,倒并不是说这些人的身体全都不健康,对各种疾病的病毒、病菌缺乏免疫力,而是指这些人普遍存在心理缺陷或人格障碍,在他们的潜意识中或多或少隐藏着一些非理性的人性弱点,包括对生、老、病、死和人生归宿过于恐惧和担忧,对现实社会及个人、家庭生活境况有不满情绪,认识和看待问题过于理想化、绝对化,当自己的主观愿望与实际可能发生冲突、难以排解时,就会产生悲观泄气、怨天尤人、逃避现实、异想天开等不健康的心理。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李洪志的法轮功如同街头骗术,其歪理邪说之荒谬至极,其所作所为之卑劣无比,对于心理健康的人或者稍有理性的来说,肯定会不屑一顾或嗤之以鼻,但心理不健康或有心理缺陷的人正好与此相反。研究认为,当个体的某种病态心理需求与社会现实相悖时,往往会发生严重的心理压力,感到愤懑、委屈、无所适从,没有归属感。但从需求未被满足所导致的强烈情绪后果来看,则强烈希望自己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以解决病态心理和消极情绪的困扰。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当这些心理不健康、有严重心理缺陷的“易感人群”遇到法轮功邪教的传播和蔓延时,其识邪、防邪、拒邪的免疫能力,肯定是相当弱的。

就像赵本山饰演的喜剧小品《卖拐》中的“大忽悠”一样:“听说人家买马,上人那卖车套;听说人家买摩托车,上人那卖安全帽;听说人家失眠,上人那卖安眠药”,相比之下,李洪志可谓是现实生活版“超级大忽悠”。譬如,你悲观厌世、心灰意冷,他说可以帮你“消业”、“向内找”,通过修炼法轮功可以“上层次”,进入“极妙的最高境界”;你自命不凡、但命运多舛,他会假惺惺地给你指点迷津,说只有实修《法轮大法》,追求“真、善、忍”,才能“正一切人心,解一切迷惑”;你反感社会、很想逃避现实,他更会套近乎,说“现在社会乱糟糟,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只有“求助”法轮功才能有“法身”保护你,并能使你“圆满”、“升天”,顺顺利利“上天国”。由于这些“易感人群”对于法轮功的传播和蔓延,普遍存在免疫能力弱的问题,因此,在1999年中国政府正式取缔法轮功之前,仅短短六、七年的时间,全国各地就有多达200万人修炼法轮功,成为李洪志的“信徒”和“拥趸”。

四是对法轮功的渗透侵袭——抵抗能力弱。

由于“易感人群”是医疗专业术语,为了充分揭示法轮功“易感人群”的共性特征和个体成因,本文在多处直接引用某些医学名词概念,这里所说的“抵抗能力弱”也是如此。我们经常听说,有人动不动就感冒发烧,是因为体质差,抵抗力弱,临床实践也表明,抵抗力强的人一般不容易生病。身体越健壮,抵抗力越强。比如,在同等条件下,如果抵抗力强的人和抵抗力弱的人同时处于某种传染病流行期,或者同时接触某种传染病患者,抵抗力弱者更容易受到感染而生病。但是,人体的抵抗力包括免疫力,因为受感染的疾病是由外界病原体侵入产生的,人体本身的免疫力只是机体抵抗力的一部分,如果身体素质好,抵抗能力强,即使有病菌、病毒通过接触和感染入侵体内,突破免疫防御屏障,其健康的机体也能迅速“调兵遣将”予以成功抵御,并驱离“病魔”。

很显然,法轮功“易感人群”之所以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易感性强、痴迷程度高,除了以上提到的认知能力、分辨能力和免疫能力(防御能力)均比较弱外,还有最关键一条,就是抵抗能力弱,其主要表现:面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传播和渗透,既经不起歪理邪说和花言巧语的诱惑,也不能有效抵御邪教恶魔的疯狂侵袭。有不少人由于抵抗能力弱,在受到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后,一步一步失去了自我,沦为另外一种人,有的甚至走火入魔,导致精神失常。因为法轮功是一种宣扬唯心主义的极端巫术,一旦被人为“洗脑”,受到法轮功的侵袭和毒害,极易诱发精神心理疾病,而且痴迷程度越重,发病率越高,有不少人因“中邪”、“中毒”太深,在精神失常、神志错乱状态下,发生自杀或杀人事件。

据不完全统计,在李洪志的法轮功肆虐横行、极度疯狂期间,也就是在1999年7月22日依法取缔法轮功之前,全国范围内因修炼法轮功而自杀死亡的痴迷者共有136人;1999年7月23日至2001年3月1日,不到两年时间,又有103人自杀身亡,其中就包括2001年1月23日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自焚案。为深入揭露邪教法轮功的罪恶,民间专业网站《凯风网》专门组织热心网友从媒体公开披露的有关信息资料中,对新发生的法轮功痴迷者自杀案例进行收集和整理,从2001年至2008年共有20个典型案例,其中跳楼8人,自焚4人,上吊自缢3人,投河2人,喝农药3人②。

法轮功痴迷人员除了自杀外,残杀家人或他人的也不在少数。如2002年2月3日晚,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大平房镇西街村四组村民董立,因修炼法轮功发生幻觉,导致精神失常,残忍地用铁镐砸向正在熟睡中的妻子和女儿,致使37岁的妻子孟秀荣死亡,14岁女儿董雨丹重伤,在酿成这起骇人听闻的惨祸后,竟然口中还不停地念叨着“我是法轮弟子”、“我把我老婆孩子全杀了”、“再有5分钟就升天了”之类的话(引自2002年3月19日《新华网》)。2003年5月25日至6月27日,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发生连续投毒杀人案,导致17人死亡,全是法轮功痴迷者陈福兆一人所为,他声称投毒杀人是因为受到“师父”李洪志的“点化”,说通过“杀生”来“提高自己的功力,救度众生”,认为这样才能达到修炼的最高境界(引自2003年7月14日《新华网》)。另外,近年来新发生的还有两例,如2008年4月7日,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痴迷者肖荣(女),自称有“狐狸精”附体让同修们帮着“驱魔”,其“功友”俞某、高某、金某、王某四人对其殴打长达四小时,最终导致肖某死亡;2010年3月25日晚,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孤口山村发生一起惨案,曾经修炼法轮功的李远东(女,27岁)回娘家时,被其母亲唐书玲伙同另外三人(全是法轮功痴迷者)用桃木棍活活打死,理由也是为了“驱魔”,简直是无法想象、荒谬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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